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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召开2022年《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


2月16日下午,中铁电气化局在京召开2022年《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中铁电气化局总经理徐勇烈作为公司方首席代表,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宋连持作为职工方首席代表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总会计师郭俊亮主持会议。




徐勇烈在讲话中指出,召开此次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旨在更好地规范企业与职工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他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集体合同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集体合同协商工作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谐职工关系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集体合同协商要在制度上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这一思想。二是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集体合同的落实工作。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事项执行,坚持“全员全业态经营”,坚持“1234+N”工作思路,坚持科技创新,大力推广职工创新成果转化,维护职工利益、保障职工权益、关爱职工身心健康,齐心协力推动企业和谐健康发展。三是要把握重点,坚持“发展依靠职工、发展为了职工、发展成果由广大职工共享”理念。要进一步做深做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和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继续落实好“三让三不让”承诺,推进“三工”建设,打造企业立体名片,为企业树立良好形象。



宋连持在讲话中对中铁电气化局《集体合同》起草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各单位起草《集体合同》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要求,各单位要增强法治观念,高度重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条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确保集体合同各项条款的全面履行实施,为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和谐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本次会议对中铁电气化局2022年《集体合同》(平等协商稿)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平等协商稿)进行了集体协商。会上,中铁电气化局办公室通报了2021年《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工会介绍了2022年《集体合同》主要内容和起草情况。


公司方与职工方代表本着公开、公正、平等协商的原则,站在对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高度负责的角度,就集体合同草案进行了细致深入讨论,在平等、和谐的氛围中达成了共识,《2022年集体合同》(草案)将提交中铁电气化局六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中铁电气化局办公室、工会、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律合规部、生产技术管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行政管理部、国际工程公司、基层工会主席代表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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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铁电气化局党委宣传(企业文化)部

来源:局工会  作者:卢拥军  编辑: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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